在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登記的近77萬處不可移動文物中,有近80%屬于古代建筑物及構造物。這些文物建筑年久失修、使用不當,存在問題較多。實施保養維護工程、搶險加固工程、修繕工程、保護性設施建設工程、遷移工程等是文物建筑保護的常用手段,也是各級文物行政部門的重點工作內容,F實中,文物建筑保護工程在質量監管方面存在著諸多問題,面臨著許多困境。如何加強對文物保護工程質量的監管,提高文物保護經費的使用效能,同時,以“不改變文物原狀”與“最小干預”為原則,遵循“原材料、原形制、原工藝”的施工方法,達到文物建筑“延年益壽”的目標,這就需要我們認真研究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,履職盡責,不斷創新,尋找對策,破解難題。
01工程質量監管面臨的主要困境
文物維修工程質量管控是文物行政部門普遍遇到的最大難題之一,難就難在:
一、方案審批通過難
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,凡對文物保護單位本體、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范圍內的所有建設,工程設計方案都應經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審批。目前,工程設計方案經第三方或委托專家審核能一次性通過的約占80%,有些方案需二次或多次修改才獲通過。有的雖獲通過但專家們給出的修改完善意見少則幾條,多則十幾條,其主要原因是設計方對文物保護工程應把握的原則和方法理解不透,對文物環境風貌的控制要求認識不足,還是沿用一般建筑維修理念來設計文物建筑的維修方案。同時,由于前期現場主客觀條件的限制,影響了調查測繪數據的調取。造成方案設計深度不夠,缺乏準確性和針對性。還有的設計方因項目小,利潤薄,所以設計不認真,隨意對付。
二、資質掛靠杜絕難
設計和施工單位必須要依法取得相應的資質后,才能承攬對應級別的文物保護工程項目。但現實中,無資質的單位,以雙方聯合或資質掛靠、乃至偽造資質證書參與工程承攬,此類建筑行業的頑疾,也蔓延到了文物保護工程領域,并且已經成為行業潛規則。政府層面則因相關部門之間信息交流不暢,很難杜絕。
三、設計方案落地難
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文物局的有關規定,文物行政部門一般僅對文物保護工程設計方案進行審核,而十分關鍵的施工圖設計并沒要求審查。施工圖是編制標底的直接依據,也是結算的主要依據。行業明確規定施工方在項目進行中要“按圖施工”,這個“圖”指的就是施工圖,是直接影響工程質量的關鍵,是對設計方案細化落地的關鍵。如果不能對施工圖設計實施審核把關,再好的設計方案也只能是紙上談兵,F實中,許多文物保護工程存在施工結果與設計方案不符或完全相反的現象。